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、法定代表人任职/免职证明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同意:
注:(一)任职内容参考:
选举 为公司董事。(注:限公司设董事会的,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。)
选举 为公司监事。
任命/选举 为董事长/执行董事。
聘用 为公司的经理。
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 担任。
注:(二)免职内容参考:
免去 的公司董事职务。
免去 的公司监事职务。
免去 的董事长/执行董事职务。
免去 的公司经理职务。
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股东签署:
董事(执行董事)签名:
注:变更公司职位的时候要先免职再任职